对出现优待证遗失、损坏或证面信息需要更改等情形的,持证人可以提出补领或更换申请。
一、补领
(相关资料图)
优待证遗失的,持证人应先办理挂失手续,再依意愿提出补领申请。
1. 挂失。优待证遗失的,持证人需第一时间进行挂失。挂失分为正式挂失和临时挂失,具体操作如下:
(1)正式挂失。持证人确认优待证无法找回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前往制证银行营业网点办理正式挂失。
(2)临时挂失。持证人不能及时前往制证银行营业网点的,或还有可能找回原证的,可以通过合作银行电话服务热线或其官方网站、官方APP、公众号等线上服务渠道办理临时挂失。临时挂失后,持证人应将有关情况及时告知受理申请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临时挂失的有效期按制证银行有关规定执行,到期后自动解除挂失。持证人如确认无法找回的,应及时在有效期内办理正式挂失。
(3)特殊情形。对于遗失未激活相应银行金融账户或不含金融功能优待证的,持证人应及时告知受理申请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确认无法找回的,可向受理申请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补领申请。
2. 解除挂失。挂失后,找回优待证的,持证人可按照银行要求解除挂失,并及时反馈受理申请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1)解除临时挂失。目前解除临时挂失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自动解除,即到达制证银行规定的自动解挂有效期后解除;另外一种是持本人身份证前往制证银行营业网点办理。
(2)解除正式挂失。持证人正式挂失后,未提出补领前,找回优待证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和找回的优待证前往办理挂失的营业网点解除挂失;如挂失后已提出补领申请,则不可解除挂失。
3. 补领流程。优待证正式挂失后,可前往受理申请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或制证银行营业网点提出补领申请(未激活相应银行金融账户或不含金融功能优待证的补领申请只能向受理申请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具体流程如下:
(1)到受理申请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补领流程。持证人前往受理申请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补领申请,工作人员核实确认后,在系统中进行补领操作,并导出补换确认表,经申请人签字确认后,发起补换,进入补领流程,具体操作与申请流程一致。
(2)到制证银行补领流程。持证人在制证银行营业网点办理提出补领申请,银行受理申请后,通过系统将补领申请数据发送给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可同步收到)。受理申请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收到补领信息后,发起补领,进入补领流程,具体操作与申请流程一致。
补领新证后找回原证的,持证人应将原证交回受理申请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二、更换
1. 到受理申请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更换的情形和办理流程。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持证人可以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更换优待证:(1)优待证证面信息需要变更的;(2)持证人户籍地或常住地省份发生变化的(变更发放省份,应先取消相应的银行金融账户,凭银行出具的金融账户取消证明申请更换);(3)两种优待证申领条件均符合的持证人需要变更优待证种类的;(4)其他需要到受理申请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更换的情形。
具体办理流程为:持证人前往受理申请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换领申请,工作人员应在收回拟更换的优待证后,再受理更换申请。受理后,在系统中进行换领操作,导出补换确认表,经申请人签字确认后,发起换领,进入换领流程,具体操作与申请流程一致。受理申请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收回的优待证,应按程序逐级交至省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登记销毁。
2. 到制证银行更换的情形和办理流程。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持证人可以到制证银行申请更换优待证:(1)优待证损坏不能在读卡设备上正常读取的;(2)优待证证面污损、残缺,信息无法辨认的;(3)金融功能有效期到期的;(4)其他需要到制证银行营业网点更换的情形。
具体办理流程为:持证人前往制证银行营业网点提出换领的,银行应先收回拟更换的优待证,再受理更换申请。通过系统将换领申请数据发送给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可同步收到)。受理申请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收到换领信息后,发起换领,进入换领流程,具体操作与申请流程一致。制证银行收回的优待证,由制证银行负责按相关规定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