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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2日了解到,《深圳经济特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是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的重点立法项目,已经两次过审,拟提交本月下旬召开的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第三次审议。
在此前的立法座谈会上,深圳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基层工作者、人大代表、行业协会代表和企业代表,围绕如何规范预付式消费、网络购物中消费者权益怎样更好保护、如何防止职业打假人滥用举报权等热点问题,展开热烈探讨。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文智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网络经济、平台经济、数字经济等新业态不断涌现,为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引发新的问题。条例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备受各界关注。要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积极、快速回应消费者权益保护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着力化解消费纠纷,为全方位织牢消费者权益保护“安全网”提供立法支撑和制度保障;要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职责分工,健全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优化司法机关消费纠纷案件审理流程,完善司法救济机制,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助力深圳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