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反腐剑指利益输送“新马甲”。《经济参考报》记者调研了解到,近期公布的多起医疗领域腐败案例显示,利益输送方式更隐蔽,行贿受贿双方躲避监管手段翻新。“两票制”和集采后,一些药企转向生产环节套取资金以行贿赂,未纳入集采范围的药品、医疗器械成为医疗腐败危险区。
受访人士建议,新形势下,医疗反腐需紧盯“关键少数”“重点穴位”“长期不变”三个风险点。要打击和预防并举,监督前移、以医养医、事后重罚,让相关主体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30余名医院负责人落马
(相关资料图)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已有超过30名医院院长、党委书记落马。随着相关案件查处力度不断加大,医疗腐败路径更隐蔽、复杂,呈现一些新特点。
利益输送愈发隐蔽,调查取证难度大。各地加大打击医疗领域利益输送腐败行为,但仍有不少药企和医务工作者铤而走险,行贿受贿手段更隐蔽。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人民医院原院长贺宪伟在收受回扣时选择无摄像头处、要求与药商单独见面、每次使用不同号码,而行贿的药商以其特殊关系人作为“马甲”。还有企业以科研经费、研讨会经费、无偿捐助等名目,向医疗机构行利益输送之实。
虚高价格采购原料药,套取资金用于贿赂。多名医疗机构内部人士向《经济参考报》记者反映,实行“两票制”和集采后,药品、医疗器械中间环节赚差价的问题确有缓解,但一些药企转向虚高价格采购原料药,伙同经销商套取资金用于贿赂。国家医保局于2022年8月通报,2017年至2021年5月,广州白云山天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药企为规避“两票制”,与下游50多家药品代理商串通,对87种药品用虚高价格采购原料药的方式套现,并向下游代理商转移巨额资金,其中部分资金用于行贿医务人员或特定关系人,开展药品违规促销。
未进入集采的药品器械仍有寻租空间。江苏一名长期代理医疗领域商业贿赂案件的律师介绍,对已纳入集采范围的药品、医疗器械,药企已无商业贿赂推广的需求,但在未纳入集采的药品器械领域,仍存在吃回扣等商业贿赂现象。例如,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监测发现,冠脉支架集采降价后,未纳入集采、高达2万元左右的药物球囊成为一些医生的新宠,虽使用总量不大,但增速很快,不排除背后有其他非正常因素。
医疗反腐需长期关注三大风险点
医疗领域专业性较强,但贪腐手段再隐蔽,总会留下痕迹,人、财、物管理仍是重点廉政风险点。
“关键少数”腐败隐患大。据不完全统计,2022年各地累计有55名院长、书记被查,今年以来已有30多位医院负责人被查,大多来自县级医院,也不乏高层级医院。医院管理权限集中于“一把手”,在缺乏针对“一把手”的监督下,容易异化为“一把手”说了算,廉政风险非常大。“医生和院领导收受回扣是在看不见的角落里流行的‘潜规则’,加之长期以来公立医院纪委书记多是从医院内部成长起来的,公立医院内部监督乏力。”东部某地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打击医疗腐败要防止形成以“一把手”为中心的关系网、利益链,避免权力固化滋生腐败。
“重点穴位”易滋生腐败。记者梳理发现,近期公开通报的多起医疗腐败案件,不少与医院工程建设相关。2023年1月,山东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滨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侯月智因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等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疫情防控优化以来,公立医院迎来一波新基建潮,加上互联网医院、信息化建设带来的医院系统更新等项目,都可能滋生新一轮招标腐败。虽有招投标制度,但披着合法外衣围标串标牟取非法利益仍具有较大操作空间。设备科、基建科与信息科恐将成为新“高危”科室。
“长期不变”需重点关注。由于医疗行业专业性强、技术壁垒高,存在大量信息差,滋生出一些“隐性腐败”,如由处方权、手术权诱发的腐败等,往往难以发现和治理,有时就连其他科室医生也难以察觉。浙江省玉环市纪委监委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办理医疗腐败案件,“长期不变”是重要突破口,如从医疗机构长期合作的药企、常年不轮换的岗位、频繁存在的外出培训等细节入手,着重分析通话单、账单,围绕重点岗位轮岗、科研学术活动、职工借款欠款等异常数据,梳理倒查利益输送,往往能发现腐败问题。
打击和预防并举
系统治理医疗腐败
业界呼吁,治理医疗领域腐败乱象,行业主管部门和纪委监委在保持打击医疗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应探索预防机制、注重源头治理,从制度设计上让相关主体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纪检监督前移构建防范机制。无锡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建议纪委监委在各公立医院设立常驻机构监察专员办公室,与医院纪委合署办公,各医院纪委书记兼任监察专员,由市纪委监委直接任命、直接管理、直接考核,可推动破解医院内部监督“宽松软”问题。同时,公立医院“一把手”应实行轮岗任职制度。
“以医养医”体现医疗服务价值。多名接受采访的公立三甲医院医生反映,集采后医疗服务定价调整滞后,医疗服务价格未合理上升。他们建议,及时、科学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使医务人员医疗服务价值得到体现,减少寻租冲动和医疗腐败行为。
建立“黑名单”及从业禁止处罚制度。专家建议,探索建立“医疗卫生系统行贿、受贿不良记录数据库”,建立和完善对行贿人、受贿人的从业禁止处罚制度。将违法违规的医务人员列入“黑名单”,情节特别严重的,强制性永久退出医疗卫生领域,加大处罚力度,提高医疗机构人员违法犯罪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