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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当三轮车与电动车相撞发生事故 南阳宛城区法院这样调解……

时间:2022-12-14 15:34:10    来源:

电动车三轮车休闲方便、易于出行,是当今不少家庭的首选,但电动三轮车存在视野盲区且车身笨重不易控制,所以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由于电动车无法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需要由车辆所有人和驾驶人承担赔偿,所以驾驶电动三轮车的风险比较大,驾驶人应当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驾驶。

近日,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这样的交通事故纠纷案。

据了解,王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在市区某路段自西向东行驶超车时,与同向张某驾驶的电动两轮车发生碰撞,造成张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张某经医院诊断为左侧外踝骨折;右侧膝关节内侧副韧带损伤;右膝关节积液等伤害,住院六天后出院在家休息治疗。此事故经公安交警事故大队认定:王某承担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无责任。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张某认为:王某的行为损害了自己的生命健康权,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张某将王某诉至南阳市宛城区法院。

为了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结合病例、鉴定证明等证据材料,对张某的诉讼请求进行逐一分析,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多次沟通后,双方对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被告王某自愿赔偿原告张某因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鉴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28000元。

以情理促谅解,以互谅促和谐。通过调解结案并当庭履行的方式,可以让当事人的纠纷得以一次性解决,既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又节约司法资源。在此案中,原、被告都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双方现场握手言和,被告张某也表示今后一定会小心驾驶。(薛小磊 高雁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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